各科室: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受理201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6]486号)的要求。201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医疗卫生和计生工作(不含中医药)中的重点科学问题。
2、必须是中级(含中级)以下技术职称,在研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3年承担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能按时结题的在职人员。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是中级的在职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或中级职称的在职人员。
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4、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5、负责人目前没有在研省卫生厅或/和厅以上科研基金项目者。
二、关于院内评审
该项目属于限额申报,由科研科组织专家进行院内评审。
1.请将《申请书》、《可行性报告》(模板见附件2、3)简装版电子版发至科研科邮箱,邮件主题为【2017年省医学科研基金申请书】
,邮件正文请留申请人姓名、所在科室、联系手机、邮箱地址;简装版要求隐去《申请书》、《可行性报告》中课题组所有人员姓名,并且以“申请人”、“成员1”、“成员2”代替。
2. 院内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请遵守我科申报截止日期,按时将申报材料交科研科,以免错过申报限期。
3.科研科将为通过院内评审的人员创新账号申报。
三、注意事项
1.所申报项目应合理安排项目内容、目标及总经费,如获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须与申报书一致。其中,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建议面上1万,青年0.5万,自筹经费不填写,管理费为5%),不含已投入经费,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项目负责人自行补足。
2.项目起始时间为2017年7月1日,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3.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4.申报项目涉及的项目参与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须在申报项目前,在系统进行注册并完整填写单位或个人信息
5.纸质材料要求:通过院内评审并成功网上申报经学校科研院审核推荐后生成的纸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一式三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或双针装订。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项目评审以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为准。
申报网页地址:http://kyjj.gdwskj.cn/
附件: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38379764 邮箱:imluxiange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