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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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负责人: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的各项数据整理、财务结算等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一、结题工作要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二、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1.20161231是项目经费决算截止日有需要报账的项目负责人在20161223前完成经费的报销工作。截止日之后的所有开支,不能计算在已开支范围内。请合理安排时间。

2.经费决算审核:请登录医院科研管理系统根据使用情况进行经费使用情况填写,并请于201713-5前将结题报告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决算说明书”(涉及经费调整的项目请另携带《经费预算调整表》复印件以备审核)一并交到财务科进行审核(方老师)

3.在线填报:201716日前,项目负责人需通过ISIS系统上传《结题/成果报告》电子文件,完成提交工作。

科研科将审核结题报告,如发现问题需退回修改,请项目负责人随时留意项目审核状态。

注意:正式材料的审核状态应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材料”。

4.结题/成果报告提交:201711317时前,双面打印结题/成果报告一式3份(无需报送纸质附件),签名(亲笔签名及署上日期)后交到科研科。

三、结题/成果报告填报的具体要求

请详细阅读填报说明(2016版)(附件1)。

四、项目经费决算

请详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2)。填报原则为:根据预算口径按实际支出情况填写。

2014年以前(含2014年)批准的资助项目填报决算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相关要求完成新旧科目衔接后再进行填报。

1.对于有转合作单位经费的项目。在每笔合作经费转出给予合作单位时,需要返还相应的管理费、水电费和劳务费额度。若当时未办理该手续的,请在20161223前凭协议、经费转出凭单号到医院财务科办理手续,2016年12月31日前到学校科研院完成补办手续。

2.对于餐费、接待费、礼品费、专家咨询费、手机电话费、个人抬头的固定电话话费、行业协会会员费、论文答辩费、保健费、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开支。不得开支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整改,前往医院财务处进行调账,整改请于20161223前完成。

3.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开支未完全按照预算执行,如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在学校进行预算调整,并于决算截止日之前完成预算调整手续:

(1)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的;

(2)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需调剂使用的;

(3)设备费预算不予调增,如需调减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的。

五、特别说明:

1.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妥善保管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以备基金委审查。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第二十九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依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一旦抽查发现原始记录有弄虚作假情况,国家基金委将撤销原资助项目,并追回已拨经费;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2.为确保结题工作的按期完成,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逾期未报送有关报告者,将会影响到对该项目实施质量的评估及后续项目的支持。另外,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者将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科研科联系人:卢老师 38379764 imluxiangen@163.com

财务科联系人:方老师 38254023

附件:

1. 《结题_成果报告》填报说明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

3. 正文撰写模版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通用模版

5. 相关管理办法

6.2016年度国自然结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