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的通知
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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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2017年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在开始,主要要求及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我院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以下(19771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科研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的在编在岗人员(含专职科研人员。在站博士后人员不受理申报)。

二、组织方式:

1)本次申报工作由学校科学研究院统筹管理,我院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自由申报,于201714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申报汇信息表一份上报科研科,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由学校科研院进行形式审核。

2)根据学校科研院反馈的形式审核意见,我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将专家评审结果及意见汇总上报学校科研院,经科研院审核、上报、公示后,印发立项文件。

三、研究期限:20171月—201912

四、资助经费:资助强度为5万元/年,连续支持3年。当年拨款经费当年用完,须按计划并配合学校财务规定的日期(每年630日前须开支50%930日前开支75%)抓紧使用,年度结余经费学校将于当年1110日前收回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申请人获得博士学位5年(含5年)以上,没有主持过科研项目并且没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3)存在在研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4)申请项目内容已获得其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

5)已获学校科研配套经费资助(资助金额超过青年教师培育项目资助经费)的各类人才计划引进者不得申请青年教师培育项目。

6)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所承担科研项目的,或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项和终止的。

六、申报要求:

1)申请项目的选题要瞄准科研发展或学科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研究价值、学术思想新颖;

2)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已获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申请资格;

3)请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代码表(详见附件)填写申请书封面右上角的“申请代码”。

4)预算填写注意事项:“会议费”是指召开会议的费用,国内参加会议请列支在“差旅费”中,本项目无需列支管理费,“研究生补贴”不得列支超出25%


附件:

1. 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申请书

2. 申报信息表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38379764

邮箱:imluxiangen@163.com

科研科

2016-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