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现正开始,现将我院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与安排
二、申请项目接收
1.本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书撰写方式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即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申请;科研科已为前期登记申报意向的人员开通账号,新开通的账号会通过登记的邮箱发送激活邮件,如还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提供基本信息表(姓名、电话、邮箱、职称)向科研科联系添加用户。
2.因申请人简历由系统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的个人简介信息、承担项目情况和个人研究成果自动生成,故请申请人务必全面正确填写相关信息,亦请各申报人负责核实。
三、申请人条件及其事项
我院科研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符合申请须知(附件2)中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要求、遵守限项申请规定(附件3)以及项目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原则上不再受理离退休人员(返聘者除外)申请项目,也不接受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校外人员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项目。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科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严格按照各类型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以及申请须知(附件2)及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附件4)认真撰写申请书,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同时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除依托单位公章外的全部内容负责。
2.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预算编报须知》(附件5)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报项目预算。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有关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并且预算说明书须详细撰写。
3.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否则,会导致系统超项检查失准,并将视为学术不端行为!
4.申请人可以提出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内容包括回避专家姓名和单位及其理由,回避名单应密封于信封中并订在申请书原件封面内。
四、其它事项
1.我校在站博士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须于2017年2月28日前向学校提交由博士后申请人、合作导师和所在二级单位共同签署的承诺书(模板参见附件7),保证博士后申请人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原单位从事科学研究;科研院审核批准后,统一出具学校书面承诺。
2.凡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项目、涉及合作研究单位的,应签订合作申请框架协议(模板参见附件8)并于2017年2月23日前报送科研科审核后再报送学校科研院。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的合作协议,按照指南要求签订。
3.凡我院人员参加外单位的申请项目,我院参与人员必需先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再到科研科审核后开具介绍信到科研院基础研究管理处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同时还需登记相关项目信息(尤其是高级职称人员信息)、留下联系方式,以备学校科研院辅助超项检查。
五、纸质版报送要求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三份(至少一份为原件),请把签字盖章页置于最后一页并装订整洁牢固(如使用订书机请将露出纸面的尖端用胶带等材料覆盖以免工作人员划伤)。注意:相关指南中要求提交电子版的代表性论文,无需在纸质材料中提交。
六、特别注意
关于实验动物伦理审批材料、医学伦理审批材料、合作协议书等有关证明附件,因涉及项目名称、经费等信息,一经办理,原则上不予随意更改!在办理相关证明前,请申请人务必要确定申报的项目信息。
七、申报工作的联系方式
1、《申请书》填写技术问题联系方式:
邮箱:support@nsfc.gov.cn,(010)62317474
2、科研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38379764 联系邮箱:liuyuankyk@163.com
3、科学研究院基础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4111595、84115962
办公地址: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314室
科研科
2017-1-19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
附件1科室申请项目清单(模板)
附件9: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表(仅供科研项目申报)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