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学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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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博士研究生: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山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中山大学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学生培养与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4月8日中大教务〔2021〕63号)等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应按学校要求参加博士生中期考核,其中公开招考博士生应在博士二年级第一学期,直接攻博生应在博士三年级第一学期。硕博连读生应在博士一年级第一学期内完成开题工作,八年制博士进入二级学科后,须在3个月内确定选题,并在6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进入二级学科学习满一年后进行中期考核。

 

现将2021学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年级、类别

1、2019级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2020级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

3、2021学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作为一个完整的培养周期,其在获得硕博连读资格遴选时的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及硕博连读遴选考核,可视为通过硕博连读生中期考核,此次可不再次组织中期考核,但开题报告工作应在本学期完成,且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中期考核、开题的各项流程。

4、往年获准推迟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

5、进入二级学科的八年制博士生。具体工作内容按《中山大学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学生培养与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中大教务〔2021〕63号)相关规定执行。按要求,八年制博士进入二级学科后,须在3个月内确定选题,并在6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进入二级学科学习满一年后进行中期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开题报告工作是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博士生应在进行中期考核前首先完成开题报告的各项工作。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应包括道德品质和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成绩、科研能力,开题报告,身心健康状况。具体的考核内容及方式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山大学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学生培养与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三、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应按《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山大学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学生培养与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导师和医院批准后可以延期,但须明确延期截止时间,交教务处备案。延期到期后,应尽快组织进行中期考核。

四、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博士研究生应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填写中期考核相关信息,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在平台上完成审核工作。未缴费、注册的学生不能进行中期考核。

    附件1:《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附件2:《中山大学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学生培养与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3:中期考核工作在研究生教育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