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2学年度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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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学年度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2011级、2012级非在职全日制、非奖助类、非毕业班的硕士研究生,包括除MBA以外的专业学位、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缴清本学年度各种费用、通过注册、取得学籍后,均可申请。银行不受理毕业班研究生的贷款申请。

申请、审核材料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请、审批工作时间安排

929前,申请学生向科教研究生科递交相关证明材料,院系审核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将纸质材料报送研究生管理处。2012级科研型研究生贷款申请由中山医学院研究生工作室负责受理。

三、其他事项

1.外校升读我校的自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以外的其他前置学历阶段贷款展期手续的研究生,请于920前将经办银行提供的有关材料填写妥当,交研究生管理处,待注册取得学籍后统一办理,并由学生自行寄回相关银行办理后续手续。

2.此通知(含附件)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管理处主页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大学2012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程序及要求

2.学生须填写提交的有关材料

3.培养单位须填写提交的有关材料

科教研究生科

201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