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学校已启动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中大优秀及捐赠奖学金的四大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的通知和要求分别见本通知附件。特别说明:曾获得相同种类奖学金的学生,以往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以上奖项可以同时申报,但原则上从优评审,不可兼得(即如果获得高奖项的同学不再参评低奖项)。申请者填写相应的纸质版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到教育科(申请表上的推荐人必须是导师签名,并附上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同时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发到教育科张老师邮箱1428414634@qq.com。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国家奖学金
1、
名额:
博士研究生:2;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
2、参评对象: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我校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进入第七学年学习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3、需提交材料:
(1)中山大学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
(2)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4、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10月9日
二、中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名额:我院共4个名额。
2、参评对象:必须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中规定的参评资格。本学期未注册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一般不再兼得各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捐赠奖的要求见具体奖项要求,其中港澳台生可参评“宝钢台湾学生、港澳生奖”,其他奖项不参评。
3、需提交材料:
(1)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
(2)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4、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10月9日
联系人:教育科 张老师、姚老师 电话38254159
教育科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