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学校已启动2019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曾获得相同种类奖学金的学生,以往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申请者填写相应的纸质版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到教育科(申请表上的推荐人必须是导师签名,并附上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奖助金额:
博士研究生: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
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参评对象:
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进入第七学年学习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助教”、“助研”、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四、需提交材料:
1.中山大学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
2.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19级新生无需提交成绩单)【纸质版】
3.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4.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纸质版】
五、提交材料要求:
1.务必按照附件3《表格填写注意事项及申请材料提交要求》填写和提交材料。
2.提交要求截止时间:2019年9月10日16:00
联系人:教育科 张老师、姚老师 电话38254159
附件1 :关于做好2019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校通知)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
附件3:表格填写注意事项及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教育科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