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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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研室(科室)、各导师、各研究生:

为做好2020半年我院研究生毕业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位论文是国家规定收藏保存的资料,也是各级管理部门实施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导师和研究生应重视学位论文本身的撰写质量,不能单纯重视学术论文的发表而忽视了学位论文的质量。近年来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已加大学位论文抽查力度,并将论文抽查的结果作为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名额分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以及学科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导师指导研究生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导师应继续加强对研究生论文的学术指导,督促研究生恪守学术规范;继续严格按照《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从答辩资格审查到学位授予审核各环节的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术规范审查。

二、论文预答辩

请各申请答辩人于2020229日前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并向所在教研室(科室)申请预答辩,预答辩专家组对论文内容提出审核意见,做出是否同意申请送审论文的决定。学生依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至最终定稿3月6日前报送预答辩委员组成,未经备案开展的预答辩无效。317日前完成预答辩,填写《培养记录本》中的预答辩小结,交预答辩小结复印件至教务处学历教育科,同时须提交论文审查表,博士及科研型硕士还需提交《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鉴定表》,于320日前交到教务处学历教育科审核盖章。同等学力人员应在31日前完成预答辩,并提交论文审查表到教务处学历教育科审核盖章,具体申请答辩时间和送审时间详见研究生院《关于2020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关于2020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三、论文重合度检测

预答辩后论文修改定稿,请于325日前提交论文正文的word格式的电子版至教务处学历教育科张老师邮箱1428414634@qq.com进行重合度检测(邮箱和文章都必须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不以此命名将不予查重)。每篇论文的检测工作在论文送审前完成。我科将登记检测结果并向研究生及导师反馈。对检测提示的问题,属严重的学术失范行为的,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

四、答辩申请

1、预答辩通过后,所有申请答辩的同学(除八年制)登陆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答辩申请书,以及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和著作等研究成果信息。操作方法见“研究生网上申请答辩简易方法”。申请人网上填写并提交答辩申请,并请导师登录系统审核(操作方法见“导师服务平台使用指南”。学校要求博士生导师登陆系统审核全日制博士生的答辩申请及研究成果,请博士生导师及早激活netid以便按时完成系统审核。),若认为不满意,退回学生修改。若认为满意,则填写导师意见,并通过学生的答辩申请,然后导出《答辩申请书》表格(如格式变形应适当进行调整)打印,导师在纸质版上审核签名,所在教研室审核签字后将贴有照片的纸质版申请书交至教务处学历教育科。学生的答辩申请经导师与教务处学历教育科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程序。系统上信息的填写应保证准确、真实、完整、一致,一般不允许改动。八年制填写《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导师、教研室审核签字后将贴有照片的纸质版申请书交至教务处学历教育科

2、网上申请答辩的截止日期为43(同等学力硕士是3月13日。答辩申请人务必按时完成网上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申请答辩的功能。

3、学位申请人应在系统中核对或上传电子版学位证书照片,以确保申请人学位授予信息的准确上报和学位证认证工作的开展。已参加毕业照片集中采集的学位申请人,应登录系统(学位管理——下载答辩申请书——上传学位照片),认真核对照片;未参加毕业照片集中采集的学位申请人应按附件1中的提示上传照片。上传的电子版照片规格必须符合要求且须与学位证书使用的纸质照片一致,严禁上传规定之外的电子版照片。

五、答辩申请资格审查

我科将于49日前对答辩申请资格进行审查。答辩申请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同学不予进行论文送审。

六、论文送审

1、送审要求

根据学校要求,博士(不含八年制)需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方可送审。博士学位论文一般需要30天送审时间,硕士学位论文一般需要20天。按学校规定凡是论文评阅书未收齐就举行的答辩会一律无效。为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请学生尽早把论文提交送审,以保证评阅专家有足够的评阅时间,以免耽误,博士(含八年制)论文应在410日前送审,硕士论文应在415日前送审。

除八年制学生仍使用传统纸版匿名送审论文外,我院所有学生的论文都通过学校(或教育部)的学位论文网上评阅系统匿名送审,申请人必须在校务系统上传论文后才能送专家评阅。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申请答辩及论文送审要求见《关于2020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关于2020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

2、提供需回避评阅专家信息

如需,请提交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需回避专家情况表

3、送外评阅

硕士通过校务管理系统送审:学生登陆系统填写论文评阅书,上传论文,详见“网上论文评阅系统使用指南”。论文不得出现学生和导师的姓名。上传后由教务处学历教育科安排送审。

博士通过教育部论文送审平台送审,具体操作见《博士论文送审流程》。

八年制学生纸版送审:填写纸版《八年制博士论文评阅书》(论文编号为学号,自评部分必须填写,但请不要自行打分),双面打印三份,连同三本装订好的用于匿名送审的论文(致谢部分不用装订)、《答辩申请书》和《博士学位论文审查表》,送交教务处学历教育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学历教育科送外审。

4、论文评阅结果应严格按《中山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申请答辩者在论文评阅书未收回之前不得参加答辩,否则答辩结果无效。

5、匿名评审的论文其封面、扉页、原创性声明与使用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正文以及附录部分均不得出现申请人和导师姓名。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可暂不用列举,如要列举,仅提供以下信息:作者排名、期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致谢部分暂留空白。

6、论文撰写格式应符合我校研究生论文格式要求。需保密的论文应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中大密(2010)3号]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手续,否则按非保密论文管理。

7、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申请论文答辩者,请在410日前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审批表》(见研究生院网页—培养工作—表格下载),交到教务处学历教育科盖章后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延期答辩手续。

8、收集评阅结果

510日之前教务处学历教育科收集论文评阅结果并向学生反馈结果,学生根据评阅结果在导师指导下继续完善论文。根据“中山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1)全部评阅人认为论文达到了相应学位水平要求、可以参加答辩的,申请人可以进行论文答辩。(2)如果有评阅人认为论文基本达到要求,修改后可以参加答辩的,导师应指导和督促学生针对所提问题修改论文,并签名确认,申请人方可进行论文答辩;(3)如果有评阅人认为论文实质性内容必须作较大修改,建议暂缓答辩的,申请人必须根据评阅人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论文,3个月后方可将修改的论文送原评阅人评阅;若不能送原评阅人评阅,则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送审。(4)如果有评阅人认为论文未达到相应学位学术水平要求的,申请人不能进行答辩。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请答辩。

七、组织论文答辩会

1、各教研室(科室)至少提前两周落实答辩秘书,填写“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报教务处学历教育科审核,答辩秘书提前十天到教务处学历教育科接受培训后协调组织教研室(科室)答辩会。

全日制硕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应是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硕士生导师或其他具有教授、副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专家,按学校管理规定,其中要有校外专家1至2名(至少1名,最多2名)。

同等学力硕士:5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至少3名是研究生导师,1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共5名,不多不少。

博士(含八年制博士):5-7名专家,校外专家至少2名,最多3名。校外答辩委员要求原则上从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含青年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含“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入选者(含“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等高水平专家及国内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即“双一流”A类建设大学、原“985”大学、“双一流”建设学科及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A类学科等)、南方医科大学和高水平科研机构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中聘请。对于少数不能完全按以上要求聘请校外答辩委员的单位或学科,聘请要求可放宽至从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B+类学科及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博士生导师中聘请。不允许聘请华南理工大学附属的省医、广州市一医院非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专家作为博士的校外答辩委员

2、各教研室(科室)将按《中山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组织论文答辩会,在作出建议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必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含三分之二),方为通过;作出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时,重新答辩的最后时间应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要求。

3、临床型博士生论文答辩同时进行临床能力考核,论文答辩工作必须在2020521日前完成,原则上安排在514-20日进行,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报教务处学历教育科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请务必在522前根据答辩材料清单提交全部申请学位材料到教务处学历教育科,逾期将不再受理其上半年的学位申请。

八、发表学术论文相关要求

1、博士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严格按《中山大学关于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执行。

2、医学学科科研型硕士研究生自2008级起,获得学位前应发表符合《中山大学关于医科科研型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的学术论文。

3、提交要求:根据学校要求,博士须于论文送审之前(2020410日)、硕士须于2020522日之前向教务处学历教育科提交申请学位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鉴定表。对于在国外或境外发表的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可以是清样和正式录用通知,第一页标明姓名、学号、专业、第几作者、影响因子点数、属于学位论文的某一部分等信息,正式录用通知要请导师签字确认。已发表的SCI文章请到北校区图书馆作检索盖章后交教务处学历教育科

九、以往缓授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时间

请有意申请学位的以往缓授学位人员在2020515日前提前告知我科,并于522前更新学位评审表的发表文章情况、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鉴定表,并找导师签名连同发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交到教务处学历教育科进行审核,逾期不候。

十、其他工作

1、所有表格均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表格下载―科学学位/专业学位”栏目下载,请务必使用研究生院学位工作网页中的最新表格或者使用教务处学历教育科汇总后邮件发送的表格(八年制要求使用医学教务处提供的八年制学生专用表格)。

2、今年半年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日程较紧,请各答辩申请人做好相应的日程安排。

3、关于答辩的相关通知将会不断更新,并发布2020上半年答辩微信群2020年同等学力答辩微信群,请及时查收微信群消息。重要通知邮件或短信通知,如果换手机号码,及时告知我科。

4、请仔细阅读附件内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各项工作。

5、答辩经费开支事宜另行通知。

 

  表格下载:硕士博士表格、八年制学生表格(因附件太大无法上传,1.20前将发到学生邮箱,未收到者请发邮件联系教务处学历教育科张老师、姚老师)

 

                                                                         中山六院教务处学历教育科

                                                                               20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