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总分不低于75分。硕博同分。初试成绩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见附件1)。
二、申请材料提交及审核
(一)申请材料审核清单
1.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并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报考博士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报考硕士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
3.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6.在读硕士研究生报考硕士或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博士需提供现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7.签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考生亲笔签字并提交原件。
8.如有其他补充资料,请自行增加。如:个人简历、科研成果或相关论文、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参考依据。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补充材料,请考生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通过“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港澳台招生”(网址https://enroll.sysu.edu.cn/)系统提交。并将清单中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文档,上传至表单:https://f.wps.cn/ksform/h/write/LFdJdEec/,截止日期均为5月12日下午15点前。
考生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申请材料不真实而导致不能准考、录取、注册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以上材料在复试、入学时须提交原件复核,无法提供原件审核者将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
1)硕士考生:笔试+现场面试。
2)博士考生:现场面试。
2.复试日期及地点: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教务处招生工作人员企业微信(见附件2),我院工作人员会在面试前与考生联系,并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3.复试总分:复试满分为300分。
1)硕士考生:笔试 100 分,现场面试 200 分,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的总分。
2)博士考生:现场面试 300 分,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
4.考核时间:
1)复试笔试:考试时间为 60 分钟,满分 100 分。
2)现场面试:硕士考生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满分200分。博士考生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30分钟,满分300分。
5.考核办法: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核内容
1.复试笔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
2.现场面试:考核内容原则上应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3.博士考生须准备5-10分钟PPT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四、复试录取
(一)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学校报考条件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于复试通过后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使用该体检医院的体检表,体检内容涵盖我校体检表包含的内容,体检结果有相应盖章的体检结论即可。体检表模板请见附件4。
体检结果请于5月25日前提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结果提交方式:体检结果提交方式:自送或寄达(仅接收顺丰或EMS,不接收到付)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6号中山六院1号楼2915学历教育科(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20-38254159)。
六、信息公布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八、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教务处学历教育科
电话:020-38254159
邮箱:zslyyjs@mail.sysu.edu.cn
(二)申诉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学历教育科、纪委办公室/监察科
电话:020-38254159、38274273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本细则未尽事项,以学校和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2026年5月11日
附件:
1.2026年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名单
2. 扫码添加招生工作人员微信
3.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体检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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