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2017年推免生接收办法
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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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大学2017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制定我院推免生接收办法。

1. 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17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的相关条件。

2. 申请材料

1)考生须将以下材料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2)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

3. 申请办法

1)报名截止日期:第一批2016928日,第二批20161011日。

2)确定复试名单的日期:第一批2016928日,第二批20161011日。

3)复试日期、时间及地点:复试地点:广州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6号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考生须注意复试通知并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复试在20161017日前完成。

4)根据复试录取进展决定是否进行其它批次的复试,如有其它批次的复试,将另行通知。

4. 复试办法

1)资格审查: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备查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交我院存档。

2)考核办法: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满分100分。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3)调剂办法:对于报读人数不足的招生专业,可向其他生源充足的相近专业进行调剂。院系内跨专业调剂不须重新复试,接收跨院系调剂生原则上重新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5. 录取

1各批次复试结果统一排名,原则上按各招生专业方向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确定待录取名单,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型及专业学位按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

2)直博生及推免硕士生分别排序(含“优生优培”免试生);

3)未录取的直博生自动进入相应专业硕士生复试排名;

4)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5)我院根据复试批次分批确定待录取名单,将通过电话、短信或者邮件通知待录取的考生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的考生须及时通过系统进行确认,否则我院有可能会撤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全部待录取名单于201610月18日之前确定。

6)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

6. 体检

复试合格的申请者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本校申请者原则上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体检;外校申请者可选择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或当地医院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体检结果最迟须于201610月19日前提交给我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姚老师,张老师,魏老师

2)联系电话:020-3825415938254049

3)邮箱:ycysysu@163.com

4)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6号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1号楼292921室教育科,邮编:51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