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教技发中心函[2010]3号文的要求,2010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开始,请先行组织贵科室的科技人员填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可以申请(已退休者不得申请)。申请课题
二、资助类型:申报课题应以有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性研究课题为主。
三、限项说明: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可以同时承担两
四、为了促进博士学科点的人才队伍建设,使青年教师能够尽快地脱颖而出,从2007年起博士点基金设立新教师基金课题(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40岁以下正、副教授申报课题不再受理)。
1、 实施范围:中央部门所属重点大学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
2、 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
3、 在本博士点上工作三年以内(含三年)(
4、 限额申报。同时,凡获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
五、资助强度:以8万元为限(新教师基金课题不超过5万元);研究时间一般为三年(2011.1.1-2013.12.31)。
六、申报书填写
1、申请者应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WORD模板,2010年版)》,新教师必须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WORD模板,2010年版)》。申请者填写《申请书》(WORD模板)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使用说明(随申请书一同解压后产生)。WORD模板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下载。
2、《申请书》中“所在单位”填写“中山大学”,“所在院系”填写“二级单位(学院或医院)”,“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及“学校意见”请自行草拟并填写,日期统一填写“2010月31日”。填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3、申请书填写完后做检查保护,以备网络申报用。
七、查新要求:博士点和新教师基金课题必须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将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一并上报。请就近在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没有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我校图书馆是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并将《查新报告》扫描为JPG文件格式做为附件上传。在2009年7月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
八、网上填报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者凭从科研科分配的“课题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的身份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并将申请书及附件证明材料(扫描成JPG图片格式文件)上传到网上。具体操作在登录后参阅申报说明。
九、提交资料时间及要求
该科研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待医科处通知)。请有意申报者于
科教研究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