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继委办发(2010)06号文件《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及粤继医教(2010)8号《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院2011年国家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申报新项目、申报备案项目及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网上申报新项目时间为
二、在网上申报的同时,仍要求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所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内容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如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内容为准(注: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请直接打印并报送)。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需经授课教师签字。申报备案项目需同时提交教材(讲义)、总结、试题、日程表、名册等项目材料。新申报项目材料在
规定的申报项目时间截止后,无网上申报或无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均视为无效申报。
未申领“用户名和密码”的项目申请人请向科教研究生科申领。
三、申报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四、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项目作为2011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0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1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经核准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于2011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
请项目申报者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
五、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要求不超过6期(次)。
六、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申报或备案不再收取评审费。
七、项目申报受理等事务工作由科教研究生科负责。联系人:
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doc2、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doc
科教研究生科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