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和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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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现转发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和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请符合要求的优秀候选人按文件要求积极申报,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推荐评选范围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附件2)的有关评选范围、评选标准等规定,推荐人选。


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在我省(含中央驻粤单位)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61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中国青年科技奖:在我省(含中央驻粤单位)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11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611日以后出生)。


2、推荐评选条件
  广东省丁颖科技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在技术开发、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3.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详见附件3《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是指在科研、设计、工程和生产中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前五名完成者;获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前三名完成者;获两项以上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第一完成者,以及根据有关规定获得相当于上述奖项的主要完成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中国青年科技奖: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报送材料要求


1)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5(均须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2)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粘贴相片),由被推荐人本人填写,纸质材料一式5份。


3)广东省丁颖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中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应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专家推荐意见表需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


4)代表性成果(不超过3)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5份,著作附样书1部。科技成果应以评奖前两年内、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具体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5)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5份,由所在单位如实撰写,对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事例,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先报送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有关材料,待确定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后再电话通知报有关材料。


7)被推荐人材料(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5册,并附有关材料的电子版;请于823前,将上述材料交至科教科。


联系电话:38254159 E-mailimluxiangen@163.com


科教研究生科


2011819



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和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doc


附件3: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doc


附件4: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表.doc


附件5: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doc


附件6:广东省丁颖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7: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