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通知
阅读:

各科室

根据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的统一部署,按照《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要求,为引导全国有关优势团队参与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共同解决制约基地重点病种临床疗效提高的关键问题,国家中医药局专门设立了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课题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设立的课题,围绕基地重点病种研究中难点问题,面向行业内外有关单位公开申报。现将2012年度申报指南(见附件1)发给你们,请符合要求者进行申报,填写《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2)。《申请书》全文打印并提交一式7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于2012611日(周一)12:00前送至科研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imluxiangen@163.com


申报要求如下:


(一)研究目标和内容


申报课题要依据指南的内容,针对基地重点病种研究的具体问题,制定合适的研究内容与可行的技术路线,提出确切的考核指标。


(二)申报单位


1申报以中山大学作为申报单位,由医科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及法人章。


2、多单位联合申报需明确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单位间要有明确分工与合作协议(各附属医院、学院间合作也要提供合作协议)。


3、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曾经承担过相关的研究课题,能够提供研究所需各种保障条件。


(三)申请人


1、课题牵头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读研究生、博士后(不包括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牵头人。


2、每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参加不能超过两项;目前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的不得作为牵头人申报。


3、牵头人承担过2004-2007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其验收结果为“撤销”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范围;


2、申报人或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资质;


3、申请书编写不符合规定格式;


4、申报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规定申报程序。


科教研究生科
2012531


附件1申报指南.doc
附件2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