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定于
一、关于执行报告的填报
要求2012年度所有在研、结题及跟踪(2010、2011年结题项目,博士启动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都需网上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请课题负责人(附件1)依据“网上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与年度综合报告操作流程”(附件2)的要求,完成网上年度执行报告的填报及提交。
二、关于结题报告的填报
1、结题项目范围:2010年立项资助博士启动与自由申请项目,2009年立项资助重点项目,2011年申请延期结题项目。
1、(一)重点项目结题要求
结题验收工作由医科处组织,重点项目将采取会议结题验收,重点项目验收时间预定于
1、(二)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博士启动项目)结题要求
采取专家评审的验收方式,函审,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
2、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条件如下:(1)与验收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4)其中面上项目验收专家为3名,重点项目为5名。
专家组评审后按结题报告的格式要求,形成统一的结题验收意见,需要网上输入,签名原件附在纸质报告上交。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不予通过结题:
(1)未完成《合同书》所规定的任务;
(2)预期成果未能实现;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4)擅自修改《合同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项目研究成果,包括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按规定用中英文标注“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英文标注为 The Project Supported by Guangdong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支持项目研究的验收材料。
4、延期结题:没有通过结题验收和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在网上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并提交至我处,经审核后提交至省基金办审核。延期结题申请与结题工作同时进行,时间节点相同。
5、对于超期项目(包括逾期结题也没有提交延期申请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内还未结题的项目)按照不能结题处理,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省基金项目。省基金委特别规定:依托单位不能结题项目超过本单位当年应结题项目10%,取消该单位申报2013年省基金项目资格。
三、关于年度综合报告填报
由医科处(依托单位)负责我校医科年度综合报告的撰写,二级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审核及提交工作。
四、2008年立项研究团队结题及2011年、2010年立项研究团队中期考核拟定在2012年11月中下旬由省基金办统一进行会议考评,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相关报告填报方式
请凭申请时各项目负责人分配的帐号与密码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网址:http://gdsf.gdstc.gov.cn/)在线填写并提交至省基金办。(填报时问题请打省基金委技术热线:020-38457794 )
请项目负责人在
六、请各项目负责人于
科教研究生科联系电话38254159 联系人:
医科处联系工作电话:87331760 联 系 人:谭勇
科教研究生科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