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开展科研经费自查自纠的重要通知
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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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学校成立了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转发学校《中山大学关于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关于在课题组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请各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广而告知科室科研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自我对照排查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形成意见建议可及时向工作小组反馈(详见附件)。谢谢!
科教科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