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位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3学年度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金考核、评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助金评审原则 1. 2012学年已获得奖助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经评审考核符合受资助条件的,继续享受2013学年度奖助金。第一学年未获得奖助金的部分优秀2012级硕士研究生,经由个人申请、院系考评后,可获得2013学年度奖助金。 2.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的文件精神,2012级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和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奖助金;凡已明确不招收应届毕业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奖助金。 3. 2011级的三年制硕士研究生第三学年度的奖助名额不再增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第三学年奖助资格,院系可按评选程序从未获奖助资格学生中择优替补。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因所列五种情况之一被终止享受奖助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再有申请下一学年奖助金的资格。 4. 获奖助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如处于休学期间,其奖助资格保留,复学后个人可提出按休学时间顺延发放生活津贴的申请。 被取消入学资格及退学的奖助类研究生,其奖助名额不能替补。此次评审不含留学生、港澳台生、委托培养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 二、2012级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增奖助名额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助金增加名额是该培养单位可参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数的20%;专业学位和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助金名额是培养单位可参评该类研究生人数的10%。 2. 2012级硕士研究生中的硕博连读资格生奖助金新增名额指标单列,即此次评选的奖助金新增名额不包括因获得硕博连读资格而享受奖助金的新增名额。 三、奖助金评审工作安排 新增奖助金评审办法见附件1,请申请奖助金的同学填写“2013年研究生奖助金申请用表”、“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新增奖助金评审计分表”,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8日-8月12日之间提交给科教研究生科,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科教研究生科组织评审公示后报送学校审批。 联系人:姚老师 38254159
附件1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新增奖助金评审办法2013年.doc 附件3: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新增奖助金评审计分表2013.doc |
科教研究生科 2013-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