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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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做好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学科。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14年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实行按学科或按属地化管理。医疗卫生、教学、科研机构逐级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单位逐级向兵团卫生局申报;有关全国性学术团体可按学科专业向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和上述六个学会、协会对项目审定并同意后,按相关要求统一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等有关单位对项目审定并同意后,按相关要求直接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每个项目只能在一处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申报或备案均不收费。


三、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网址:http://cmegsb.cma.org.cn/national_project/login.jsp)。项目申报时间为2013715日—916(申报备案项目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时间为2013715日—2014115)。


网上申报的项目经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网上申报的同时,要求申报单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如系远程项目,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远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3),如系远程项目,报送2014年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项目,报送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备案表(见附件5)。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内容应与该项目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打印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后逐级报送)。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需由授课教师签字(备案和基地项目除外)。打印的申报材料按项目申报要求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报送中山大学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各级对项目进行审核时,如对项目内容做必要的调整或修改,则以调整或修改后的网上申报数据为准。


四、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批准项目作为201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312月底前予以公布;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4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经核准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于20143月底前予以公布。


请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


五、申报者请致电科教研究生科38379764尹老师,申请网上申报账号及密码。并于91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到shengshengyin@yeah.net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到科教研究生科。



附件: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远程项目)申报表


3.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4.2014年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5.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备案表





科教研究生科


一二年七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