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13年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通知转发(见附件1)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应符合《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详见附件2)和《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办法》(详见附件3)中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材料
(1)《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七份)。
(2)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与申请表分开装订):
①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②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场馆建筑面积证明材料;
③固定科普展览场地的证明材料;
④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如人员配备情况、安全责任制、对外接待制度等);
⑤组织开展的科普教育活动方案及其总结材料。
三、时间截点
请于2013年9月17日前将《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一式七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科教科
四、认定程序
申报材料受理后,科信局将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经专家评议提出认定意见后,由市科信局综合上报市政府同意,下发认定文件。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38379764
科教研究生科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