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3年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医科青年教师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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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现将启动2013年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医科青年教师培育项目库项目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有博士学位,有一定科研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的在编在岗的青年教师。
二、 组织方式: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三、 研究期限: 2013年11月—2016年11月
四、 资助经费:择优资助的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分3年下拨,拨款经费须按计划使用,年度结余经费年底收回。
五、 优先资助: 2012年度新世纪人才计划入选者直接资助。
六、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申请人获得博士学位5年(含5年),未曾主持过科研项目并且没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3、申请人获得过以下各类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计划资助项目:青年教师培育计划、青年教师重点培育计划、重大项目培育和新兴交叉学科资助计划、新世纪人才计划配套经费、“科研助手”资助计划;
4、申请项目内容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
5、百人计划引进人员获得学校科研配套经费20万元及以上者。
七、 申报要求:
1、申请人仔细阅读《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实施试行办法》文件(见附件1)并填写《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申请书》书(见附件2);
2、申请项目的选题要瞄准科研发展或学科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研究价值、学术思想新颖;
3、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已获国家、省部级、校级科研项目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申请资格;
4、申请项目请提供主持过的科研项目合同任务书及项目摘要等相关材料,附在申请书后。
八、 征集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项目征集采取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填报,缺少其中任一填报方式的项目材料视为无效。
1、网上填报:申请人登录医科处科研管理系统(http://ecampus.sysu.edu.cn/yk/),申报开放时间为2012年9月22日—10月9日上午12时,请在此期间内完成填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请提早咨询人事科工资号)请提交前仔细检查,避免提交截止后不能修改。
2、报送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连同有关附件材料左侧装订,一式八份、签字,于2013年10月10日12时前报送科研科汇总盖章。
十、 联系方式
九、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提取管理费,请注意经费预算的“其他”栏不得有管理费的支出。
2、附件要求:申请人以通讯或第一作者发表论文首页、主持的科研项目需附项目合同书/批文、项目摘要等。
十、 联系方式
科教研究生科
2013-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