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山大学关于使用《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使用知悉函的通知
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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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学校有关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为使我校师生员工明了因公出国(境)使用学校经费出访的责任,特制定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使用知悉函》(下称《知悉函》)。
学校要求凡使用学校财务统一立项管理、集中核算的各类经费的出访人员,在申报出访手续时均须在《知悉函》上签字。
《知悉函》可在国际工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页下载(已挂医院网站-科研教学-下载专区),请出访人员打印《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表》的同时,将《知悉函》双面打印在《申报表》背面,作为因公出国(境)报销的必需凭证。
附件: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使用知悉函
中山大学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