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粤港联合创新领域)的通知
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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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广东省科技厅按照《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开始申报2016年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粤港联合创新领域),请各科室积极组织申报。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与科研科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申报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联系二级单位科研科进行重置就可登陆申报。

二、支持内容

1.支持领域:面向粤港两地,优先支持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高端制造装备、智能机器人、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大气及水污染治理)、生物医药、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及重大疾病防治)等新兴技术领域。

2.支持强度:100万元/项。本专项资金支持在广东境内的机构作为申报承担单位,合作各方可在境内使用该专项资金

3.优先支持: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支持申请粤港共同资助或有国外第三方参与的各类项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有关要求;符合《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项目负责人当年申请省级项目超过2项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科研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毕业后并全职从事相关科研工作3年以上须以PDF格式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聘书的原件)。项目组的港方或外方合作机构人员要提供相关在职证明复印件。

4. 不接受广东机构单独申报,必须联合1家或以上在港注册机构共同申报,港方机构如为企业必须有相应的商业注册证明参与合作的港方可同时以申报单位的名义向港方申请同一项目的经费资助,具体按港方要求进行申请,有关要求可登录香港创新署官网(http://www.itf.gov.hk)查询。鼓励粤港双方邀请有资质的国外研发机构作为参与方就相关合作领域共同参与研发。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粤港合作双方需签订有相关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如未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书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申报

合作协议具体要求如下:(a)须注明签字各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及联络方式、各方单位公章等具体信息,申报单位需提供港方(包括外方参与)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的签名材料;(b)须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知识产权归属、分工、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c)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请项目研究的内容相符;(d)不接受以电子邮件及书信形式作为合作协议;(e)多页协议须有粤方骑缝公章及港方(或外方)机构或项目负责人签字,不接受格式不一致的合作协议。

附属医院合作协议在医院签订,建议合作协议模板参考附件2

2. 项目执行期限为自合同签署日起不超过2年。

3. 申请经费不得超过申报通知规定要求。仅由科研院所或大学参与的项目,自筹经费不作要求。有企业参与的项目,其自筹经费总体不少于申请财政资助的额度。申报书须附有明确的自筹经费和使用情况说明、及盖章签字齐全的经费承诺证明公函原件。编写经费预算详情请联系财务科。

4. 项目申报资料必须按照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相关附件,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如近5年来申报单位已经建成的实验室,已发表的重要论文,相关的专利以及项目执行团队以往完成的科研成果证明等。)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关键时间节点

任务

注意事项

2015.8.26

2015.9.10

申报人向科研科提交项目合同协议书;项目合同协议书审核、盖章时间;向财务科提交申请表中的经费预算表审核、修改

为保障项目协议书顺利签章,经费预算表合同,请申报老师务必于2015910日前提交协议书到科研科,提交经费预算表到财务科

2015.8.262015.9.15下午5:00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须上传已盖章的合作协议扫描件

超过时间申报网站将自动限制,无法进行申报。请老师务必提交一次。

2015.9.18

2015.9.25

下午5:00

学校审查;申报人依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超过时间科技厅申报网站将全部自动关闭

2015.9.28

2015.10.8

申报人下载申报书(含可行报告及附件),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科研院

由学校统一盖章报送

科研科

医科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38379764

邮箱:imluxiangen@163.com

财务科 范老师,联系电话: 38254023

附件1: 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2:合作协议模版(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