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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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负责人:
接科技厅通知,现将201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结题项目范围:2013年立项资助的博士科研启动与自由申请项目,2012年立项资助的重点项目,以及延期、超期项目。
二、结题形式及要求
本年度所有结题工作均以报送纸质材料的形式开展,不在网上进行。
结题形式及要求:
1.重点项目由各学校统一组织结题验收会议。会议通知另行发布。
重点项目结题验收会议前必须出具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将作为结题材料附件一并报送省基金办。
2.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必须按省基金委的要求聘请相关验收专家,具体的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我科将按省基金委的规定审核相关项目的验收。形式可以函评或会评。
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条件如下:
(1)中山大学校内专家的验收专家最多1名;
(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
(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
(4)其中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验收专家3名,重点项目不少于5名。
3. 省基金办对结题验收不通过项目的处理
结题验收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结题验收审核不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其依托单位应在接到通知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在半年内整改完善并重新接受验收。重新验收仍未通过的,视为结题验收不通过。结题验收不通过的,省基金办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
三、时间节点
工作进度安排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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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度 |
报告类型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0月27日前 |
结题 |
初稿电子版 |
审核填写内容 |
10月30日前 |
结题 |
纸质版一式三份,包括:结题报告(附专家组意见原件)、合同书(复印件,到我科借出复印)、发表论文专著(复印件,论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专利证书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结题报告电子版 |
请自行到财务科审核经费支出情况、加盖财务负责人签字章、财务科公章。 |
11月4日前 |
结题报告 |
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 |
交科研科 |
四、对于超期项目的处理
由于经费结转拨付问题导致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可以顺延半年(2016年6月份)结题。
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结题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内还未结题的项目,省基金办将其纳入科技信用记录,并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
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结题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内还未结题的项目,省基金办将其纳入科技信用记录,并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38379764 联系邮箱:imluxiange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