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校转发省科技厅的通知,省科技厅日前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新能源汽车、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应用型科技研发,以及计算与通信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技术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等9个省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核心技术的后续研发和转化应用,优先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化前景明确、能尽快转化应用”的项目。优先支持领域和方向设置见附件1。
二、申报事项:
1.项目申请人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根据指南要求,制定的任务目标要明确。
2.本专项支持和鼓励多元化主体参与项目组织实施,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和产业化。分为两种合作申报方式: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实施,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科技研发实力强、应用型科研成果储备多的优势,通过与企业共同开发、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方式,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牵头,利用其拥有的科技成果,与企业合作实施应用型科技研发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共同实施,由企业发起,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企业技术水平,请老师尽快与龙头企业及行业单位联系参与申报。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4.资助强度:重大项目财政扶持资金800万元左右,重点项目为300万左右
5. 立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起止时间为2016.1-2018.12或2019.12。
6. 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2),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7.此次专项无硬性要求进行查新。项目必须填写材料真实性声明(见附件3)并盖章上传。
8.本专项实行限项申报。采取学校组织和医院推荐相结合,申报项目须经过院内评审。
三、申报方式:
由于2016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要求限项申报,请下载申报书模板(附件4),填写后交至科研科。待获得学校评审推荐资格后再进行网上正式填报。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1月17日上午12点 |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依据申报书模板(附件4)进行填写;于11月17日上午9点前将申报书的纸质材料一式1份交至科研科用以院内初评。 |
11月20日-24日 |
学校进行遴选。 |
12月1日 |
获得申报资格者在于12月1日前完成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网上填报工作,并请时时查看审核状态,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
12月7日下午5点 |
待申请书通过审核后,请于12月7日下午5点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申请材料(纸质材料的版本号应与网上上报一致)正反打印一式三份(需完成项目组成员签名和合作单位盖章)交至科研科。 |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38379764 联系邮箱:imluxiangen@163.com
附件:1.广东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优先支持领域和方向
2.合作协议模板(仅供参考)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申报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