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安排的通知
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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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科技部于216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见附件19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2),我院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系统开通时间:系统将于225800起开通,请按要求于314日(周一)12:00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

2、申报系统网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3、申报账号:在原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有旧账号的可以在以上新系统中使用,如无账号可填写申报意向征集表(见附件3)开通发送至科研科联系人邮箱(注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意向”)。

4、关于推荐单位:请统一填写教育部

5、关于申报单位:请统一填写“中山大学”。

6、关于限项:重点专项有对牵头人和参与人员均有严格限项要求,申报人可在申报意向征集表中填写中山大学参与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学校将在系统中查重后将结果反馈给申报人;重点专项5-9对学校申报专项指南任务有严格限制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项目参与人员,对同一项目不得进行重复和交叉申报与参与),请科申请人对主持或参与申报专项都做认真统计以便学校统一协调。

7、关于附件要求:根据指南要求及试点专项申报经验,联合申报协议、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外籍港澳台专家受聘证明等均为必须提供的附件,如有外地参与单位,请课题组提前两周以上准备联合申报协议(请注意:协议书中我方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8、关于形式审查:每个专项对课题数、参与单位数等均有不同要求,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切勿出现课题数、单位数超出规定的现象。

9、其他事项:学校科研院设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群,申请者可以扫二维码(见附件5)进入,及时了解申报信息。

二、申报总体安排
1、申报意向的征集:请申请者填写申报意向征集表,并于224日(周三)上午9:00前将电子版发至科研科联系人邮箱,以便学校组织整合协调及为申请人创建申报账号;
2、申报动员答疑会:校科研院将于2月底举行申报动员答疑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预申报书质量提升:校科研院将于3月上旬组织预申报书质量提升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将预申报书(见附件4)电子版于34日(周五)900前发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学校科研院组织评审后将反馈修改意见。
4、预申报书系统提交:申报书请务必于314日(周一)1200在申报系统中提交,以便学校科研院审核及预留推荐单位(教育部)审核时间。
5、纸质材料的报送:请申请人在系统显示为渠道部门已提交,专业机构审核中”316日(周三)前,打印纸质材料一式6份交至科研科

人:

科研科:卢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38379764

联系邮箱:imluxiangen@163.com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莉恒 84110412

附件:
1、科技部通知

2、9个专项指南编制专项名单及形审要求
3、申报意向征集表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申报书共性格式

5、申报微信群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