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学校及广东省科技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和候选人的要求
推荐项目和候选人应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同时要求如下:
推荐的项目(人选)须进行公示、形式审查、汇总和报送。应于推荐前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模板详见附件1),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选)方可推荐。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附件2)的项目将不予以受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人选)不应推荐。
特别注意:
(1)列入国家或省部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并提供验收或结题报告。
(2)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征求未列入报奖主要完成人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论文专著作者的同意,并签署承诺函。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时,还应由其本人出具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3)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4)推荐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请抓紧时间根据附件“如何办理科技成果登记”(附件3)尽快在教育部进行成果登记,并于2016年4月25日前将成果登记材料交中山大学北校区科研院基础处,以便学校统一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处进行成果登记。
(一) 自然科学类项目:推荐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的成果,要求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成果仅限在国内立项,其中代表性论文、论著的公开发表时间应为2年以上(即2014年5月31日前发表)。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论著的作者。
(二)技术发明类项目:推荐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成果,要求提交已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且成果的整体应用推广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4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前3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少于3人时除外)。。
(三)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推荐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的成果,要求提交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或授权的知识产权,成果的整体应用推广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4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对涉及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三废”排放、动物实验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即2014年5月31日前已获得审批。土木建筑工程类项目要提交2014年5月31日前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四)突出贡献奖人选:推荐在我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广东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推荐的候选人工作单位应是广东省内所属机构。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
申报人请于2016年4月25日前提交成果登记材料;
2016年4月25日—5月9日请申请人登录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http://pro.gdstc.gov.cn)填写广东省科技奖推荐书主件及附件。附件需以JPG格式图片格式(单页)或PDF文件(多页)直接从网上提交。具体程序如下:
1.获取申报资格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联系医院科研科,由科研科为申报人配置申请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已有广东省科技计划系统账号者可直接凭借旧口令登录)。
2.网上填报要求
请申报人在获得系统登录帐号与密码后,直接登录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选择“业务申报”中的相应栏目填写推荐书,并在指定位置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注意“推荐单位”选择“广东省卫计委”。操作说明详见该网站“相关服务”栏目。
推荐书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人应认真阅读附件4《2016年度广东省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中有关推荐书各部分的填写说明并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或者技术创新内容,同时注意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1)突出贡献奖要求突出候选人的学术成就和重大贡献,突出候选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突出候选人对推动我省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
(2)自然科学类项目应突出其发现所具有的重大科学价值,以及被自然科学界公认的程度,提供主要论著的他引(不含自引)情况证明。
(3)技术发明类项目应突出其发明的创造性和先进性,详细注明授权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类别、国别、授权号等。
(4)应用技术类项目应突出其技术的创新程度、对提高行业竞争力、制定技术标准、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意义。
附件主要指知识产权证明、应用单位证明、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如《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含专家函审意见、查新咨询报告、引文检索证明、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代表性论文、其他证明(如实验动物合格证与动物实验条件合格证等)。
3、材料及报送要求
(1)装订要求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经推荐单位在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附件需与上传到系统中的文件相一致,附件应清晰,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2)报送要求
推荐书报送材料包括:书面推荐材料3套,其中一套在首页标注“原件”。原件是指完成人签名、单位盖章页均应是原件,其它附件尽量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请申报人于2016年5月7日前完成公示内容的填写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科联系邮箱;完成在线填写并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初稿(为了有发现并修改错误的充足时间,建议您尽早提交),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科研科供学校科研院初审。
医院将于2016年5月10日-5月17日对所推荐项目进行公示
终稿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5日下午5时
推荐单位(广东省卫计委)将于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审核;
请申报人于2016年6月1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一式三份交医院科研科。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38379764 imluxiangen@163.com
附件:
附件1:公示内容和要求
附件2_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附件3:如何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建议通过教育部成果登记系统办理)
附件4: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