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17年广东省科技厅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开始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省属科研机构改革创新、软科学研究(限项申报)、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工业高新技术、科普创新发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高新区及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农业基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共10大领域(各领域指南见附件一)。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首次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与科研科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发送申报人+电话+邮箱到科研科联系邮箱),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的申报人可继续使用原账号进行申报,如忘记密码,可联系科研科进行密码重置后再行登陆申报。
注意:由于省科技计划、省自然项目均通过该平台申报,但使用的是不同的邮箱进行登记、登录,请勿混用帐号登录填报,以免申报不成功(申报材料无法提交到对口部门)。
三、申报注意事项:
1. 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省自然+省科技)合计共3项以上(含3项)的,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2.如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二),并提前到科研科审查并加盖公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申请100万及以上的项目按省科技厅要求需提供查新报告,有意申报人员务必提早到查新机构进行查新。同时必须同时提交指南各领域所要求的附件,未按规定提交者,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起止时间2017.1.1-2018.12.31或2019.12.31。
5. 2017年省软科学项目申报继续实行限项申报,申报指标是在各学院以往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立项及验收有关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形成,具体的指标名额请待科研科确认。
6. 申报金额不得高于指南规定的资助强度;申报金额低于指南规定资助强度的,以申报金额为准。
7. 申报人须在间接经费预算里列支总经费5%的管理费,若涉及到中山大学学院的参与,填报名称统一为“中山大学”,还需格外在学校学院分配的经费中列支2%的水电费,(例参与方中山大学合作经费为5万,则水电费为5*2%=1万)请各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按规定预留此预算。
8. 按照省科技厅文件规定,2016年以后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可以开支人力资源成本费,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的 40%,软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软件开发类项目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的60%。
9.申报书中的内容及考核指标必须慎重如实填写,切勿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根据申报书内容直接生成合同书,申报书中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再签订合同时原则上不可修改调整。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真实性承诺函,提前到科研科审核盖章并作为附件上传(模板见附件三)
10.在线下载的《可行性报告》格式按照要求匿名,务必隐去申请人及参与人及所在单位名字的信息。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0月8日 |
下达通知 |
10月8日-10月20日下午5:00 |
正式申报时间:合作协议医院盖章(如有),申报人系统提交申报书及上传附件材料(可行性报告、合作协议、查新报告、真实性承诺函、实验动物需求使用表及其他指南要求的附件等,所有上传的需盖章的附件必须为红章,不能是复印件),医院财务科、科研科网上审核 |
10月25日-27日下午5:00 |
项目负责人系统关注状态及查看财务科、科研科的审核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后当天再次提交,超过截止时间系统将无法提交 |
10月29日-11月5日下午5:00 |
学校进行审查,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申报人,请申报人在此时间进行修改,并于最迟11月5日下午5:00前网上提交,超过时间申报网络将全部自动关闭 |
11月5日-11月9日 |
待状态为推荐单位已审核,提交纸质申报书(含可行报告等其他附件)一式三份(至少2份原件)到医院科研科,提交前请确认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已签字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装订材料要求: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用不锈钢左侧钉装订或胶装。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研科 卢老师 38379764 imluxiangen@163.com
财务科 方老师 38254023
附件一: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科研科
201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