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试行办法》的规定,现启动2017年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重大项目和前沿新兴交叉学科培育资助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和较高科研水平,学风优良,责任心强。申报人员需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2.申请项目内容未获得各类科研计划项目(含学校科研经费资助)。
3.申请人无在研的各类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4.本年度未申报青年教师培育项目、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
5.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已获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申请资格。
二、申报要求与资助方式
1.请申报人仔细阅读《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实施试行办法》文件,组织科研团队,认真填写申请书。
2.课题设计要求坚持面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医科具体要求分别如下:
医科:本年度医科重大项目和前沿新兴交叉学科培育资助计划共设四个申报领域:(1)发育、炎症、代谢、微生态、微环境等共性病理新机制研究、(2)基因多态、表观遗传与疾病的精准化研究、(3)免疫相关疾病机制及免疫治疗新策略、(4)个性化医疗关键技术与转化研究。(详见附件)
,请申请人下载医科单位申报附件。查阅各申报领域主要研究内容要求,选择具体申报领域,进行申报。
三、组织及资助方式
1.资助原则及类别: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经费用于重大项目的前期培育:
2.组织方式: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3.资助方式:医科项目30万/项,项目执行期两年。
立项项目按年度下拨经费,拨付经费须按计划使用。当年拨付经费当年使用完毕,并须配合学校财务规定的开支进度(每年9月30日前开支75%)使用经费,年度结余经费学校将于11月10日前收回学校重新统筹。
4.申报注意事项:
医科: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同时填报的方式,缺乏任一方式的项目材料视为无效。
(1)申请人填写《中山大学重大项目培育和新兴、交叉学科资助计划申请书》(一式八份)、项目汇总清单(见医科申报材料附件文件夹),连同申请书电子版按要求提交至科研科;
(2)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4月5日12时,逾时未收到材料视为放弃本次项目申报。
科研科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38379764,邮箱:liuyuankyk@163.com
5.答辩安排
学校科研院将根据各学科申报情况,统一组织答辩评审,评审时间计划在4月17日左右,请项目申请人提前准备陈述时间为5分钟的PPT,具体分组情况、答辩时间、地点科研院将另行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