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紧急通知,为进一步做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现开展省基金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清单请见附件1)
2014年立项的自由申请、博士启动以及重点项目。
二、结题形式、要求及时间节点
(1)验收申请提交前准备工作(急!!!)
①请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11月20日17:00前将《项目人员信息表》(附件2,注:填写信息须与合同书一致,否则无效)签名后一式一份交到科研科,由科研科统一到学校办理盖章后返回给项目负责人扫描上传。(请负责人派人于11月21日下午到科研科领回盖章后原件)
②请负责人于2017年11月22日前登录http://str.gdinfo.net/ReportSubmit/提交科技报告。(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审批)。
③ 请于2017年11月21日前将《经费决算表》(附件4)及《经费使用说明表》(附件5)交财务科老师审核后盖章,《经费使用说明表》还需加盖科研科公章。
④请于2017年11月22日12:00前携带U盘到科研科拷贝扫描盖章的省自然合同书进行。
(2)验收申请提交:
项目负责人请于2017年11月22日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填报并提交验收申请书(操作流程:登录账号--“过程管理”--“提交验收申请书”)。
根据系统要求须上传的验收附件包括:发表论文全文(需具有省基金资助标识)、下达文件(附件3)、合同书(需到科研科借出扫描)、经费决算表(附件4,需到财务科盖章后扫描)、经费使用说明表(附件5,需到财务科和科研科盖章后扫描)、项目人员信息表、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验收申请中可以先提交初稿,提交验收书时上传正式的报告证书)。
(3)组织验收。验收申请经医院、学校及基金办审核通过后开展组织验收工作。
重点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结题验收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重点项目结题验收会议前必须出具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将作为结题材料附件一并报送省基金办。
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请项目负责人草拟《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专家意见表》(附件6)专家意见,自行联系3名专家进行材料验收。因广东省基金办要求专家必须为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在库人员,因此,请负责人提前将拟邀请的3名专家的姓名及单位发送到科研科联系邮箱liuyuankyk@163.com,由科研科在确认反馈后,负责人再自行联系专家验收。专家验收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视为同一单位);(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同行专家)。
3.填写结题书:项目通过专家验收后,请项目负责人在阳光政务平台将专家意见扫描上传到附件,并于2017年12月1日前“提交项目验收书”
三、纸质材料报送
经学校和省基金办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方可下载打印项目验收书。请负责人将结题材料一式3份于2017年12月19日前报送到科研科。
结题材料请装订成册,包括:项目验收书、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全文(需具有省基金资助标识)或专著(首页、目录页及省基金资助标识页)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结题证明材料。
四、对于超期项目的处理
不按时结题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仍未申请办理结题的项目,将被纳入科技信用不良记录,并需视情节轻重退返全部或部分已拨财政资金。
联系人:卢老师 38379764
邮箱:liuyuankyk@163.com
附件1结题项目清单
附件2项目人员信息表
附件3 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文粤科规财字【2015】18号
附件4经费决算表
附件5经费使用说明表
附件6省自然专家意见表
科研科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