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持续纠治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5月6日,我院组织召开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配送企业的廉洁沟通会。纪委办公室/监察科、医政处、后勤保障处保卫科、药学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我院主要药企供应商代表参加此次会议。
纪委办公室/监察科组织集体学习了《关于印发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解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供应商守住法律底线,做到行业自律,坚决杜绝以“回扣”或“提成”等违规违法方式开展医药产品营销。把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反映到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医药购销环境。
后勤保障处保卫科介绍了药品供应商来访人员管理规定,包括要求药品供应商来访人员须佩戴所属企业的工作证件,在工作时间到院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未经审批不得进入医院任何场所;严禁通过复制或借用门禁卡等任何非法手段获取进入我院的相关权限;后勤保障处保卫科安排人员每天不定期在院内巡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阻止、驱离和保留证据,若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将采取限制或中止挂网、采购,披露失信信息等约束措施。
医政处组织学习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通报》,药学部介绍了医疗行为规范和保障医院药品供应的相关管理规定,强调了廉洁购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与会供应商代表逐个表态发言,均表示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院的管理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工作,做到廉洁自律,并与我院签订了《廉洁承诺书》。
廉洁购销是落实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要求和纠风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医院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医院和医药企业双方都是廉洁风险的责任主体,不仅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同时也需要双方相互监督,共同维护正常医药购销秩序,有效防控廉洁风险,构建“亲清”型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