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党的十七大要求各级党委要继续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为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今年分别召开了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二次全会、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广东省教育及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等,对卫生系统纠风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卫生部门加强对卫生改革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廉政自律建设,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困难。
医院纪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各级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
加强廉洁行医是我院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廉政建设工作。我院正处于起步阶段,医务人员的廉洁行医形象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形象,对医院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希望各级人员严格要求自己,从大局出发、从医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出发,加强廉洁自律建设。
要求各科室做好《中山六院廉洁行医八条禁令》的宣传落实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并于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山六院廉政行医八条禁令》
2、中山六院学习贯彻《中山六院廉政行医八条禁令》签名表
二ΟΟ八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医院 廉洁行医△ 通知
附件1
中山六院廉洁行医八条禁令
一、严禁索要或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
二、严禁个人收受相关企业、医药代表、医疗器械代表等人员以各种名义或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严禁科室和个人为医药代表促销进行的“统方”行为。
四、严禁医药代表、医疗器械代表在医务人员诊疗工作中进行任何干预工作或可能影响诊疗工作的行为。
五、严禁科室或个人私自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或不按收费标准私自免除、增减收费。
六、严禁科室或个人未经医院同意擅自与院外单位或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七、严禁科室和个人在院内使用、销售(代售、推销)任何未经医院同意的药品、保健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
八、严禁科室或个人私自外出从事未经医院批准的医疗活动。
附件2:
中山六院学习贯彻《中山六院廉洁行医八条禁令》签名表
科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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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室 |
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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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主任签名: 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