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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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校可上报计划人数约100人,选拔类别仍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两大类(分别简称攻博生和联培生),其中联培生不得超过计划数的50%,攻博生则可占50%以上。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当年派出攻博生的数量将会影响我校下一年度申请本项目的总规模,因此各院系领导和导师在积极选拔博士生申请联合培养的同时,也应鼓励应届本科生和在校研究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二、类别和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在读生),也可以是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我校优先选拔学生到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鼓励学生选择我国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专业领域攻读博士学位。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单或其它有相应证明力的外语合格证明 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应提交延期答辩、毕业的相关申请材料。
为了充分发挥国家留学基金的作用,促进学科建设和发展,我校将优先支持已经建立稳定科研合作关系的学术机构、研究团队、导师。鼓励导师选派博士生申请联合培养,并与外方导师共同制定联培生的研究计划、共享研究成果。鼓励联培生将联合培养期间的研究结果作为学位论文内容,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水平。
三、申报程序
1、预报名: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虽已启动,但尚未接受正式报名。为了帮助我校申请人掌握相关申报技巧,提高申请留学基金项目的质量,请申请人于2010年12月20日前进行预报名。
申请人填写《中山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下载路径:研院主页培养园地下载区域),将申请表及其要求的相关材料交至所在单位。申请人如果已取得邀请函/录取通知书,应提交复印件,以便审核是否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各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初选,上报本单位预报名总名单(见附件)和申请材料。如果申请人为研究生,应同时登录学校研究生数字化系统平台,进行校内网上申报(http://ecampus.sysu.edu.cn/zsuyy)。
各院系上报的预报名名单暂不限制攻博生和联培生之间的比例,仅作为掌握学生申报情况并用于跟踪服务,不作为正式选拔的依据。没有参加预报名的仍然可以按正式报名程序申报。
2、正式报名:具体要求以留学基金委公布的2011年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第一步:2月20日开始。请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申请;尚未填报“中山大学高水平公派申请表”者须补充提交,在校研究生尚未登录研究生数字化系统申报的须补充登录申报( http://ecampus.sysu.edu.cn/zsuyy/)。
第二步:3月3日之前完成。将完整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交到各院系。请按清单项目核对材料,做到不缺不漏,所有签名、印章等手续完整。因留学基金委拟提供统一封面模版,每份材料的具体装订要求请留意后续通知
第三步3月9日之前完成。各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第四步:3月20日前之前完成。研究生院审核、评审,上报材料。
第五步:4月底或5月份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后公布录取名单,受资助者开始办理签约出国手续。培养处将择机进行出国培训。
四、重要提示
1.留学基金委层面有丰富的合作资源,申请人应注意充分利用。申请攻博生者尤需要注意,如果外方高校和基金委有签署合作项目,应优先考虑利用该项目。下列情况基金委一般不予资助:外方高校和基金委签署了免学费攻博类型的合作项目,申请人未利用该项目径直申请学费资助(查询网址:http://apply.csc.edu.cn/项目检索或项目一览表)。
2.对于攻博生,如已获国外学校的全奖,且该奖学金不排斥其国家公派奖学金的申报和约束,只要自愿接受国家公派的各项章程约束,如签订资助协议、在外期间接受使领馆的管理等,也可申请国家公派资助。请特别注意:已获全奖申请人应确认提供奖学金的机构是否限制申报其他奖学金,若有限制,则不得申报国家公派资助。
3.对于攻博生,可参考2010年项目简要申请手册,汇集各项申请要点和注意事项(下载地址:研院主页培养园地资助项目)。申请学费资助的具体事项,请查阅项目选拔简章和学费资助办法。
4.为保证联培生的外语水平,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的同学可参加雅思、托福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在递交申请材料时附考试成绩单(暂不要求具体的考试分数),外语水平作为2011年选拔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5.从2010年9月开始,公派生活费资助标准在原基础上有所提高,提高幅度因国家及地区差别大约在40-70%之间。
6.本通知及相关表格下载: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园地—资助项目。
附件:
1. 中山大学高水平公派项目申请表
2. 院系预报名名单汇总表
3. 申请2011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材料清单
(正式报名时提交)
联系人:戚兴华 电话:8411300784111699
E-mailqixh@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