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我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根据研院[2012]33号《关于做好中山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制定我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博士研究生录取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我校自行确定,2012年我校录取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基本分数线180分,外语50分,专业课55分。
二、招生计划及类别
2012年各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见附件2。招生计划数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和直博生(不含“优生优培”资助计划招收的直博生)数。
招收“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直博生不占下达给院系的招生计划,“优生优培”直博生的招生计划由学校向招生导师单列下达。
三、复试录取
(一)请各科室依照《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研院〔2012〕17号)的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和招生导师在全面考查考生专业素质的同时,要注重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及综合素质的考查。请各科室于
(二)
(三)资格审查:
请各科室复试前认真审查考生资料,包括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复试后交到科教研究生科。
四、调剂录取
(一)合格生源不足的导师,可以在同一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属于校内不同招生院系之间的考生调剂,由调出与调入院系双方共同办理考生报考档案的移交手续。并由调入院系将《中山大学2012年校内不同院系相同专业之间调剂博士考生情况表》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不同专业之间的考生原则上不予调剂录取。确因学科交叉或学科融合需要的,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并须由拟接收的导师提供调剂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专业背景以及硕士论文研究课题与拟接收导师所从事课题研究的关联度、报考导师与拟接收导师所从事的研究的关联度等材料,并填写《中山大学2012年不同专业之间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院组织的专家组审查同意后,方可调剂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得调剂录取报考其他
五、导师的配套投入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要求,导
根据《中
六、录取原则和纪律
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事关学校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声誉,且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录取工作必须坚持以学术为标准,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坚决抵御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防止各种形式的非学术因素的影响,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自觉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的良好声誉。在录取过程中,对于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情节和性质进行严肃处理。
七、相关工作及要求
录取时间、安排及工作进程
1、
2、
料。
3、
4、
招生工作联系人:魏老师,电话:38254049,邮箱:gzwjd@126.com。
附表:
1、中山大学2012年校内不同院系相同专业之间调剂博士考生情况表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科教研究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