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学校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要求, 今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日程总体提前,请我院拟参加2013年下半年答辩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各教研室(科室)严格按照进度安排作好各项工作。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赶上论文答辩进度安排者,请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审批表》,经导师签字后到科教研究生科办理推迟答辩手续。
按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论文的学术指导,督促研究生恪守学术规范。从答辩资格审查到学位授予审核各环节的工作均严格照《中山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及《关于重申学位授予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研院〔2007〕29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做好从答辩资格审查到学位授予审核各环节的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术规范审查。
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和学位授予审核的有关管理将继续通过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ecampus.sysu.edu.cn/zsuyy(以下简称系统)完成。答辩申请人必须在系统上填写答辩申请书并成功提交申请后,方可视为符合答辩申请条件,否则不允许进入答辩程序。
除有少量材料(如论文封面、档案袋、聘书、表决票)需要到科教研究生科领取外,所有表格直接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除封面)。由于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各种表格处在不断修改完善之中,请务必使用最新下载获取所需表格。最新表格的获取途径:1、到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科学学位/专业学位—表格下载”栏目下载,2、直接下载使用科教研究生科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汇集的表格。填写过程中不得粘贴,凡是粘贴的一律无效。需要填写的地方用黑色钢笔填写(请不要用圆珠笔、纯蓝色笔填写)。
有问题请与科教研究生科
时间安排及摘要 |
内 容 |
10月15日前 完成论文、进行预答辩 |
完成了设计的研究内容,将研究成果撰写成论文,经过多次认真修改,按正规格式打印定稿。初稿首先交导师审阅,并按导师意见修改论文。 向所在教研室(科室)申请预答辩(六院硕士、博士、八年制学生都要求参加预答辩)。预答辩会由教研室(科室)自主举行,专家组对论文内容提出审核意见,硕士生用“中山六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博士生用“博士学位论文审查表”,专家组做出是否同意申请送审论文的决定。学生依据专家组提出的建议进一步修改论文至最终定稿。 |
10月28日前参加答辩人员完成网上答辩申请 |
申请人需网上申请答辩(八年制学生除外),操作方法见“研究生网上申请答辩简易方法”。申请人网上填写并提交答辩申请,导师登录系统查看(操作方法见“导师服务平台使用指南”)。若认为不满意,退回学生修改。若认为满意,则填写导师意见,并通过学生的答辩申请,然后导出《答辩申请书》表格(如格式变形应适当进行调整),导师在纸质版上审核签名,所在教研室负责审核通过后将贴有照片的纸质版申请书交至科教研究生科。科教研究生科收齐后审核,并网上通过院系审核。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后学生的当前状态为“论文评审”。 说明:今年起学校要求下载答辩申请书答辩前必须完成学位照片的上传,未拍未上传照片的同学请注意,上传方法见“学位证书照片上传操作方法”。 下载答辩申请书后格式调整要求:申请书第一部分申请报告一定要连着前面的基本信息,如果内容较多,可以适当地调整格式,如调整字体、行距等格式,或多加一页,但要使申请人签名部分放在页面的最下方。其他第二、三、四、(五、六)部分分别占满一页纸。纸质版除封面是单页打印,其他都是双面打印。成绩单由科教研究生科统一打印。格式未调整好的申请书不要交到科教研究生科。
博士生、科研型硕士申请答辩前必须先在系统上填写学生科研成果(只含已正式发表的),提交后请把相关复印件(导师审核签字)提交到科教研究生科审核。经过科教研究生科审核后才能在系统上填写答辩申请书。如暂未有科研成果的,请点击“暂无发表论文”。科教研究生科将批量通过。 提交纸质版答辩申请书时还应同时提交论文审查表。
注意事项: 1、“专业名称”、“导师姓名”以申请人学籍纪录为准。专业名称必须填写正确,导师姓名不得随意增加,如发现学籍上信息有问题,请联系科教研究生科。 2、申请书注意排版美观,如格式变形,可做适当调整,贴上照片,签名填写的部分必须要用黑色钢笔填写,若无研究成果则填“无”。 3、如网上申请时出现“学业成绩未完成”时,请查看自己的成绩单是否有未修完的课程,并在10月15日前到科教研究生科登记。 4、临床型学生及八年制学生属于专业学位学生,科研型学生属于学术型学生。 5、请务必在截至时间(10月28日)前提交申请,系统关闭后还没有提交后果自负。
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申请论文答辩者,请于10月29日前填写《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交到科教研究生科
申请提前答辩(毕业)的学生,必须在申请提前毕业前一个学期提出申请。要求有两位专家的推荐意见,并以毕业论文初稿作为送审材料。 |
10月30日前 博士(含八年制)论文送审
11月4日前 硕士论文送审
送审前需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科教研究生科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一、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校要求所有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都必须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电子版请使用WORD格式。每份论文一个文件,命名为“学号-学生姓名-论文标题”,10月25日论文送审前请将论文电子版发送到科教研究生科 二、论文送审 今年起除八年制学生仍使用传统纸版匿名送审论文外,我院所有博士硕士学生的论文都通过学校的学位论文网上评阅系统匿名送审。 1、提供评阅专家信息 请在10月25日前提供论文评阅专家库信息,格式见“论文评阅专家库信息格式”,纸质版1份经导师签名后交科教研究生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到ycysysu@163.com。 博士论文评阅专家要求:至少提供七名能如期进行评阅的在不同的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就职的侯选评阅人,其中省外专家五人,考虑地域分布,表格中“所在单位”填上具体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至路名和门牌号、邮编及正确的联系电话,“专业特长”填专家所在专业。 博士论文评阅人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科研成绩突出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得作为评阅人。博士论文评阅人应尽量在不同的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的博士生导师中聘请。不符合规定的评阅人的评阅结果无效。 硕士论文评阅人应是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硕士生导师或其他具有教授、副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专家。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得作为评阅人。 2、送外评阅 学生持《答辩申请书》和《学位论文审查表》,送交科教研究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评审费(博士900元、硕士400元)。 硕士、博士网络送审:登陆系统填写论文评阅书,上传论文,详见“网上论文评阅系统使用指南”。 八年制学生纸版送审:填写纸版《八年制博士论文评阅书》(论文编号为学号,自评部分必须填写,但请不要自行打分),双面打印三份,连同三本装订好的用于匿名送审的论文(致谢部分不用装订)、《答辩申请书》和《博士学位论文审查表》,送交科教研究生科审核,审核通过缴评阅费900元,邮寄费100元,由科教研究生科送外审。 博士学位论文一般需要1个月送审时间,硕士学位论文一般需要20天。按学校规定凡是论文评阅书未收齐就举行的答辩会一律无效。所以为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请学生尽早把送审论文交到科教研究生科,以免耽误,博士(含八年制)论文10月30日前送审,硕士论文11月4日前送审。 三、注意: 论文撰写格式应符合我校研究生论文格式要求(下载地址: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 服务指南 >> 文件汇编 >> 学位工作,链接http://graduate.sysu.edu.cn/Item/1880.aspx)。 匿名送审的论文其封面、扉页、原创性声明与使用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正文以及附录部分均不得出现申请人和导师的姓名,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与致谢部分暂不装订。封面上密级填“公开”(已申请保密的填“内部XX年”),编号填学号。 扉页、原创性声明与使用授权声明需要使用新版(下载地址: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 学位工作 >> 科学学位研究生 >> 管理规定) 因申请专利等原因暂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需办理保密手续,请登录http://library.sysu.edu.cn/web/guest/lwtj填写“内部论文保密审批表”(如涉及国家机密者填写“涉密论文定密审批表”)3份后交学院科教研究生科。 |
11月15日前 确认申请学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
学院于10月28日前将在系统中当前状态为“论文评审”的人员数据导出报学位办。该名单以外的人员(可不含以往暂缓授予学位人员),视为未通过申请学位资格审查,其学位申请不能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 |
11月18日前回收评阅结果 |
科教研究生科收集学生论文评阅结果并学生反馈结果,学生根据评阅结果继续完善论文。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1. 全部评阅人认为论文达到了相应学位水平要求、可以参加答辩的,申请人可以进行论文答辩。 2. 如果有评阅人认为论文基本达到要求,修改后可以参加答辩的,导师应指导和督促学生针对所提问题修改论文,并签名确认,申请人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3. 如果有评阅人认为论文实质性内容必须作较大修改,建议暂缓答辩的,申请人必须根据评阅人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论文, 3个月后方可将修改的论文送原评阅人评阅;若不能送原评阅人评阅,则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送审。 4. 如果有评阅人认为论文未达到相应学位学术水平要求的,申请人不能进行答辩。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请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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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前 组织论文答辩 |
博士生通过论文评阅后,填写《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一式两份),连同评阅书送交科教研究生科审核,领取论文审查表、答辩申请书、答辩表决票和答辩通知书,再到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108室)领取答辩委员聘书和档案袋,进行答辩。凡未经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批准的答辩,答辩结果无效。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尽可能聘请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学术造诣较深,科研成绩突出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按学校管理规定,其中校外专家2至3名(校外答辩专家不超过3名,如有特殊原因请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获得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聘请)。 硕士生通过论文评阅后,完整填写《硕士研究生论文评阅及答辩组成人员安排表》(一式两份,评阅人两名),送交科教研究生科审核,领取答辩聘书及答辩表决票,答辩秘书按安排表如期举行论文答辩会。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应是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硕士生导师或其他具有教授、副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专家,按学校管理规定,其中要有外单位专家1至2名(校外答辩专家不超过2名,如有特殊原因请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后获得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聘请)。 每场答辩至少设答辩秘书一名,记录专员一名。答辩秘书提前二十天到科教研究生科接受培训。 答辩前应准备的材料: 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 学位工作 >>科学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 >> 办事指南” 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材料清单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材料清单
注意事项: 1、申请学位人员评审表:仅限打印在1张纸上,博士需双面打印。 2、已加盖院系公章的表决票直接从科教研究生科领取。 3、按要求填写《学位基本数据表》(填写前请先下载浏览相关注意事项文件)。 4、答辩程序请见http://graduate.sysu.edu.cn/Item/1912.aspx,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 学位工作 >> 科学学位研究生 >> 办事指南 >>,其中临床型博士使用“临床型博士临床能力考核与论文答辩程序”,http://graduate.sysu.edu.cn/Item/2637.aspx,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 学位工作 >> 专业学位研究生 >> 办事指南。 5、答辩委员会在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必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含三分之二)方为通过。答辩委员会做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的决议者,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3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答辩。 6、论文答辩记录是论文答辩过程的反映,应在答辩现场记录,内容应是整个答辩过程的如实记载,包括委员们的提问及申请人的回答内容,不能过于简单,也不能事后加工整理。若纸张不够,可补充附页。 7、临床型博士生论文答辩同时进行临床能力考核。 8、评阅人酬金和答辩委员酬金等答辩经费开支请按照《中山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经费开支的规定》(规定下载地址: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 学位工作 >> 专业学位研究生 >> 管理规定),具体报销事项另行通知。 |
11月28日 为学院截止接收答辩材料日期 |
答辩会结束后,学位申请人或者答辩秘书应在两天内整理材料交至科教研究生科。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11月28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答辩材料包括: 1.论文答辩申请书 2.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已订在答辩申请书后) 3.论文扉页(有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 4.中英文摘要 5.论文评阅书(博士生三份、硕士生两份) 6.论文答辩表 7.论文答辩会议记录 8.博士学位论文审查表(只要求博士生提供) 9.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填表人”要签名) 10.学位基本数据表 11.论文四份 (扉页有答辩委员签名,原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要签名和日期,论文封面右上角的"编号"为学生的学号,"密级"除保密论文外为"公开",分类号和UDC不填) 12.论文答辩表决票 (答辩表决票,要有2名监票人签名,并标上日期) 13.申请学位人员评审表原件,15份复印件 (博士生正反2页,硕士生1页。答辩主席处需要签名,博士生的科研成果处须注明发表的文章与学位论文哪部分相关,并标出杂志的影响因子点数。) 14.科研成果材料(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材料必须于2013年11月30日前提交科教科)
1)科研型硕士要求:文章必须是论著,必须是已经发表见刊,发表的杂志可以在最新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查询到,或者是SCI论文。学术论文必须属于学位论文内容。
注意事项: 1、答辩材料最好一次交齐。由于答辩材料多,提交时需一一检查,所以请同学们答辩完后尽快提交,不要挤在最后几天。 |
12月6日前 学科学位评议组召开会议 |
召开学位评议组会议,审议并通过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 |
12月6日前 院系上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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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交材料 各单位将以下材料汇总、按通过的表决名单顺序统一送交学位办。(相关表格请登录: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相应栏目—表格下载) 1、学科学位评议组决议表以及表决票汇总页复印件 2、各单位答辩情况统计表
3、学位档案袋(含论文答辩申请书、研究生课程成绩单、有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的扉页、中英文摘要、全部论文评阅书、论文答辩表、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博士生还 4、中山大学授予学位审批表 5、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北校区统一由学位办接收转交,其它校区只交同等学力人员、其余的直接交档案馆、)
6、《 7、《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评审表》原件(含同等学力人员)1份 8、《学科学位评议组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一览表》原稿及15份复印件 9、专业学位单证班学员(含“高校教师”、“两课教师”)证书照片 10、学位基本数据表 11、各单位每人收4本学位论文,收齐后其中1本交图书馆(北校区各单位交北校区图书馆),1本交学位办公室,另2本送院、系资料室保存。保密论文附保密审批表。 12、博士生发表论文复印件 13、优秀博士论文推荐情况一览表 14、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与处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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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前 交论文电子版 |
通过图书馆主页网上提交论文电子版(保密论文除外,直接到图书馆提交)。 电话:87331557 |
12月中旬召开文理医分委会与校评定委员会开会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定于12月中旬召开;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定于12月下旬召开。 |
12月底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
12月底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后到科教研究生科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
表格下载:
硕士博士表格、八年制学生表格
(因附件太大无法上传,9.29前将发送到各位邮箱,无法收到者请发邮件联系
科教研究生科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