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1年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报的通知
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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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根据教技发中心[2011]1号文的要求,2011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类型


申报课题以基础性研究课题为主,分设新教师类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


二、申报对象


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申请人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博士点基金博导类


课题资助并且获资助课题均已完成结题(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指导博士生的教授若只有一博士点基金博导类在研课题,仍可申报本课题)。申请课题应有博士生参加。


、限项说明


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申报。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


1、新教师类课题:凡获新教师基金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我院今年限报3项。


2、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由于此类课题名额有限,每个单位限报1项课题,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请于216之前将此类课题申报书一式5份交医科处基础科。


教育部严格执行超项制度,请务必遵守


四、资助强度:新教师基金课题不超过5万元,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不超过40万元;研究时间一般为三年(2012.1.1-2014.12.31)。


、新教师类课题:为了促进博士学科点的人才队伍建设,使青年教师能够尽快地脱颖而出,从2007年起博士点基金设立新教师基金课题
  1 实施范围:中央部门所属重点大学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


2、 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7111以后)
3
在本博士点上工作三年以内(含三年)
200811以后)、且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六、
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中与医科有关的申报领域


生物领域包括创新药物、生物医学工程、生物育种、生物农业、生物制造、海洋生物等。


其他领域请参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通知(http://www.cutech.edu.cn/)。


七、查新要求:所有申报课题必须先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查新报告》将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一并上报。请就近在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没有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我校图书馆是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并将《查新报告》扫描JPG文件格式做为附件上传。20107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


八、申报书填写


1、申请者应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WORD模板,2011年版)》、新教师必须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WORD模板,2011年版)》《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申请书(2011年版)》。申请者填写《申请书》(WORD模板)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使用说明(随申请书一同解压后产生)WORD模板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
2
《申请书》中“所在单位”填写“中山大学”,“所在院系”填写“二级单位(学院或医院)”,“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及“学校意见”请自行草拟并填写,日期统一填写“2011325”。填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3、申请书填写完后做检查保护,以备网络申报用。


九、网上填报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者凭从科研科(处)分配的“课题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的身份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并将申请书及附件证明材料(扫描成JPG图片格式文件)上传到网上。具体操作在登录后参阅申报说明。


教育部新教师基金继续实行限项申报,我院限报三项,请有意申报者于31日前将2份纸质申报书(暂不要求查新)交至我科,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


获得推荐资格正式申报者请于323日之前完成网上填报,325日之前将《申请书》与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查新报告、论文首页及标注页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装订成册一式二份(要求均为原件,A4纸复印)上交我科。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38254159